时间: 2024-07-15 07:05:24 | 作者: 高透光伏玻璃原片
近日,家住沙市区恒信春秋府小区4期的业主在我们栏目平台发帖反映,说有小区商户在两栋楼的公用通道楼顶安装光伏发电设备,质疑此行为的合法性,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记者根据居民所说来到恒信春秋府小区4期,在小区北门通道的楼顶上,光伏发电设备已经无人施工,暂时还未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几位业主和记者说,该处光伏发电设备是一楼一家商户建在春秋府小区15栋和16栋之间的平台上。去年开始建设时大家就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有关部门还进行过拆除。
小区业主们说,去年有关部门回复说需要经过小区全体业主三分之二的同意才能建设,现在为啥不经过业主同意就私自建?前段时间又发现他在施工,小区业主们当时又签署了一份意见书,仍然有三分之二的人不同意。对于光伏设备的安装,业主们表示有自己的担心。
小区业主罗丹:“因为这个设备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后期,不管是对人的身体还是环境都有影响,有光污染。除此以外,碰到下雨,雨点落在上面啪啪地响,对我们居民生活也是有影响的。”
楼顶是否属于全体业主?建设是否合规?是否要征得业主同意?相关问题不明确引发了大家的不满。
针对业主们反映的问题,记者首先找到了春秋府小区所属,沙市区立新街道江津西路社区。社区工作人员给记者出示了一份由沙市区城管局对立新街道出具的《关于春秋府15栋1单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指导意见》。意见书中写到,“楼顶光伏电站属于设施设备,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该投资主体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地点位于居住小区的商业门面不动产屋顶,望你街道明确该项目安装范围,控制建设高度”。
那么现阶段该问题又是怎么样才能解决的呢?记者来到立新街道综合执法中心了解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春秋府15栋1单元光伏发电设备不在他们职能范围内,不方便接受采访。
现在小区业主想弄明白的就是,这个屋顶究竟是属于商户,还是隶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在这一个地区安装光伏板是不是合乎法律合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给出解释。对于该问题的后续进展,我们栏目也会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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